使用技术要求 | 1.防火线及造林前灭灌:以柴油稀释50倍,喷洒于灌木及幼树基部。
2.非目的树种防除及林分改造: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苗后茎叶处理传导型除草剂,可应用于林地防除阔叶杂草和灌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防护用品(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2.本品对鱼高毒,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如需业务和技术上的支持,请即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如果您要将本产品用于出口农产品,请参照相应进口国的相关标准使用。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引起眼睛和皮肤刺激。
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1-2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数分钟。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
3.误食∶请勿引吐。请速就医。
4.皮肤沾附∶用大量清水冲洗。
5.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请速就医。如停止呼吸则实施人工呼吸。如呼吸困难,实施吸氧治疗。
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由医生决定是否引吐。无特殊解毒药,由医生对症治疗。如需灌胃,应考虑气管及/或食管控制,应该考虑到灌胃时肺吸入的危险。
如遇到与本公司产品有关的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寻求援助:(021) 5838 2516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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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