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方法:茎叶喷雾(需均匀覆盖全株,喷液量以50升/亩或以上为佳),根据害虫为害情况,每隔5-7天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见效较快、渗透力较强及残留药剂分解快等优点。对害虫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多种害虫的卵、幼虫及成虫均有效。本品与拟除虫菊酯、有机磷、微生物类杀虫剂及昆虫生长调节剂等交替使用时,有助于延缓及预防害虫抗性发生。本品在田间自然环境下迅速分解为无毒物质。 |
注意事项 | 安全间隔期:棉花7天,烟草5天。
每季最多施药次数:棉花3,烟草2次。
配药时应戴口罩及手套,避免吸入药粉,配好后须洗净双手。
施药时:必须穿戴保护衣物、口罩,避免直接吸入雾滴,绝不可进食或抽烟。必须远离水源、禽畜、养蜂区。大风时,应停止施药,不可逆风喷药,应选择早晨或黄昏施药。不宜使用弥雾机以高浓度药液施药。避免药雾飘移到其他人畜身上。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施药后:清洗全身并换洗喷药时穿的衣物,用后的空瓶绝不可用于盛载其它物品,应打洞埋入土中。清洗药械的废水应引入废水沟中。避免污染河流、井及其它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用药前详细阅读产品标签。 |
中毒急救措施 | 误服:就医或打电话向毒物控制中心咨询。给服1-2杯水,用手指触咽部催吐,昏迷者不能催吐。禁食。
吸入: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如呼吸停止立即给人工呼吸,就医。
接触: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肥皂及清水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医生注意:本剂中毒时可以阿托品1.2-2毫克作静脉注射,以后每10-30分钟一次,至病人恢复正常为止;必要时可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但不可用吗啡或解磷定。若同时遭有机磷剂中毒,则可用解磷定辅助治疗,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公司联络。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该可溶性液剂含甲醇,必须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