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
2、于叶菜、果菜、柑橘树害虫低龄幼虫期用药,亩用本品制剂量25-35毫升 |
产品性能 | 氯氰菊酯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作用于害虫神经传导介质乙酰胆碱酯酶,使其神经系统崩溃直至死亡。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有效地防治成虫及幼虫,对卵也有杀伤作用。初始活性较快,防效较持久。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及环境安全。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柑橘树7天,果菜1天,叶菜5天,棉花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柑橘树3次,果菜2次,叶菜3次,棉花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药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清洗,并立即请医生治疗。
不慎吞入药液,勿催吐,应立即携带此标签,请医生治疗。
过量接触或误服,可能发生接触性皮炎、头晕、头痛、恶心、乏力;部分患者有呕吐等现象。
如果指明是吞入该种产品时,应进行洗胃,并注意防止吸入。治疗:对症处理(清除污染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贮存农药时要用原来的容器,密封好。药剂不能用铁或铝质容器存放。 |
备注 | 原产国:德国,
国内办事机构: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