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防治,注意喷雾均匀透彻,视病害发生为害严重时,可每隔7-10天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两种有机磷类杀菌剂复配而成的农药。具有内吸性,水稻吸收后累积于叶组织,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 在防治稻瘟病有效的浓度下,有时会出现小褐点或小褐线等,轻微药害症状,特别是对籼稻,但一般不影响产量。
4. 禁止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也不能与五氯酚钠混用,以免发生药害。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稻瘟灵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异稻瘟净中毒症状为轻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中度中毒: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壁孔收缩 ,精神恍然,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1-5毫克作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里血平。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