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自萌芽至2-3叶期均对该药敏感,以杂草萌芽期施药效果最好,随杂草长大效果下降。
2.平整秧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杂环类和酰胺类除草剂复配而成,为选择性芽前、芽后除草剂,水旱田使用,通过杂草幼芽或幼苗与药剂接触、吸收引起作用,苗后施药,杂草通过地上部分吸收,药剂进入植物体后积累在生长旺盛部位,抑制生长,致使杂草组织腐烂死亡。在光照条件下才能发挥杀草作用,本品适用于水稻旱育秧及半旱育秧田防除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4.本品为低毒农药,对人、畜毒性低,对鱼毒性较大,药液严禁倒入鱼塘。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操作结束后立即洗脸洗手。
6.配制药液时应搅拌均匀,现配现用,避免在雨天作业,防止药液流失,影响药效。
7.残药和清洗液不禁倒入池塘、河流中。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人、畜低毒,无全身中毒反应,没有专门的解毒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成分,若判断为噁草酮中毒为主,可采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如果还没腹泻,可在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病人昏迷则需注意保护呼吸道;若出现严重失水和电解质衰竭,则要静脉注射葡萄糖液,输入生理盐水、林格氏溶液或乳酸盐。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送医院治疗;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并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阳光直射,温度应低于25摄氏度,湿度应低于60%;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要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注意防雨、防潮。装卸时操作工人应穿戴防护用品,操作时应小心轻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