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内吸性除草剂,通过根部吸收,抑制杂草光合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首先,要用刀或剪刀割开口,禁止用牙咬开包装袋,以防止中毒。
2、本品的包装废弃物不能随意乱丢乱抛,禁止丢于江湖、溪流等地方,要集中焚烧处理。
3、本品万一发生泄漏或遗洒,若数量小,则彻底打扫于有盖容器中,放置在有醒目标识的地方,最后集中送化工废物处理站处理;若数量大,则彻底打扫于有盖容器中,直接送化工废物处理站处理。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物。使用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眼睛和黏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尚无特效解毒剂。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可用吐根糖浆作诱吐处理,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混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在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