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应在开花前害虫初发期施药,喷雾时注意周到均匀。
2. 黄瓜、菜豆、高粱等作物对本制剂敏感, |
产品性能 | 本制剂结合了阿维菌素和有机磷两种药剂的特点。具有杀虫快,击倒力强,持效期长的优点,同时对抗性害虫有较好效果,即使是对其他杀虫剂已产生抗性的蔬菜小菜蛾仍有较强的杀灭功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阿维菌素混配制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4.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5.对鱼类和水生浮游生物敏感,施药时避免污染河流、水塘和其他水源。在蜜蜂采蜜期不得用于花期作物。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6.应避免在后期喷雾,以免引起药害。使用时间以开花前为宜,使用浓度不应随意加大。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瞳孔缩小、大汗、流涎、呼吸困难、腹泻昏迷等症状。
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如溅到皮肤,应小心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水清洗接触部位。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就医。
若诊断为有机磷中毒。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有效解毒剂为解磷啶和阿托品。
若诊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建议使用吐根糖浆和麻黄素等药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置于阴凉干燥处,保持良好通风,远离火源,加锁保存,避免儿童接触。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