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播后苗前或水稻长至1叶期、杂草1.5叶期左右,均匀喷雾。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杂环类除草剂噁草酮和酰胺类除草剂丁草胺复配而成。主要防除水稻田中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鸭舌草、藜、苋、节节草和萤蔺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摇匀。按推荐的施药时期和施用量均匀施药,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中清洗施药器具。3、土壤湿度大有利于药效发挥;土壤干旱应在施药后浅混土,以保证药效。4、施药时应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服:轻度中毒表现头昏、心悸、胸闷、疲乏、流涎、恶心、多汗、手足发麻、肌束震颤。严重中毒出现抽搐、昏迷。急救处理为洗胃导泻,无特效解毒剂,须迅速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