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该产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进入虫体后,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昆虫神经传导中起重要作用的乙酰胆碱无法分解造成神经冲动无法控制传递,使昆虫出现惊撅、过度兴奋、麻痹与震颤而无法在作物上取食,导致最终死亡。昆虫的卵与药剂接触后通常不能活过黑头阶段即使有孵化,也较快死亡。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 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2、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去医院治疗。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请医生对症治疗。
4、误服,用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