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作物播种前或播种后出芽前施药,施药后及时镇压有利于药效发挥。
2.覆膜田,遇高温多雨天气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大豆、花生、玉米、马铃薯芽前除草剂,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及藜(灰菜)、蓼、苋菜、马齿苋等阔叶杂草都能有很好的防除效果,使用该剂不影响下茬。 |
注意事项 | 1.本制剂为低毒芽前除草剂,对后茬作物无不良影响。
2.土壤有机质含量高、粘土壤,宜采用较高用量,反之用低量,土壤有机质含量低于1时不宜使用本剂。
3.干旱条件下,可适当增加用药量并加大对水量,以利于药效发挥。
4.施药前整地应平整,以免影响药效或产生药害,不宜在大风天施药。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施药。
7.本制剂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只要不大量摄入,不可能产生全身中毒。对眼、皮肤、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 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