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在播种前使用,按药种比用机械或手工包衣。
2. 本品如有沉淀,摇匀后使用,不影响药效。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杀菌剂复配剂型。主要用于棉花良种包衣,综合防治棉花苗期病害。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未经试验不宜与其他农药混用,以免引起药害或毒性变化。
2. 包衣前的种子应为精选后的良种,种子芽率、含水量等各项指标须达国家良种标准。
3. 首次使用本产品的种子品种须经包衣适应性及发芽安全性试验,经确认安全后方可包衣。
4. 包衣后的种子有毒,不得食用和作饲料。
5. 本品对鸟类中等毒,对鱼类剧毒,使用时必须注意避免污染水体,在鸟类保护区禁用。
6.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皮肤接触和吸入药液,使用后用肥皂清洗。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 ,抽搐。
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以上症状,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重者送医院诊治,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不慎将药液接触到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库房内,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