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水稻移栽或抛秧后5-10天,水稻活棵后用药。
2. 将每亩用药量与沙土拌匀后,均匀撒入水稻田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主要通过杂草根部、叶片、芽鞘吸收,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的水稻田除草剂。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80天以上,水稻每个生产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
2. 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以免造成药害,漏水田、沙性田不能使用。
3. 本品每亩用药量与土壤、气温等因素有关,气温较高地区可减量用药。
4. 严禁药剂用于其它植物,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流入其它田地及池塘,以免药害。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