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作物播种后杂草出土前用药1次。使用时,每亩用药量兑水50千克,均匀喷洒于土壤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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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属酰胺类旱田芽前除草剂。可用于大豆、玉米田,对稗草、马唐、牛筋草、狗尾草、藜、反枝苋、鸭跖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有较高的防效,同时对苍耳、小蓟、龙葵、马齿苋等杂草也有较强抑制作用。 |
注意事项 | 1、作物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
2、本品对鱼毒性较高,使用后的残剩药液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鱼塘中。
3、喷药时应穿上长衣长裤、戴好帽子、口罩、手套等,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喷药过程中不可饮水、进食和吸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该产品对人的眼睛和皮肤都有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
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喝0.3-0.6升活性碳水,刺激咽喉催吐2-3次,再喝含活性碳及泻药的盐水,严重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装卸、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不能颠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