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南方地区水稻抛秧后5-7天(稗草2叶1心前),每亩用本品拌细土30公斤,均匀撒施。随拌随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能有效防除水稻田中稗草、牛毛毡、异性莎草、眼子菜、节节菜、陌上菜、鸭舌草、四叶萍、鲤肠等多种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不可用于秧田、直播田;严禁用于其他作物田,以免药害。3、不宜用于漏水田、重沙田及盐碱田。4、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废水,不要倒入田间及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不慎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食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运输时专人专车,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运输中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