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棉花棉铃虫卵孵化始盛期或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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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灭多威原药、辛硫磷原药、乳化剂和溶剂复合加工而成,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等(清醒时才能引吐) 。用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