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适的施药期为杂草萌发至二叶期,施药后1~2天灌水3-5厘米水层,保持5天上。
2、勿用施药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的复配除草剂,具有除草活性高、安全性能好、杀草谱广、持效期长的特点,主要对稗草、三棱草、节节菜、眼子菜、泽泻、鸭舌草、牛毛毡、水苋菜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很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对水稻收获期的稻米是安全的,每个作物周期只能使用一次。
2、用药后的稻田8个月内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一年内不能种植甜菜、茄子、烟草等,两年后才可种植番茄、胡萝卜等作物。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如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食,应先催吐、洗胃,并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