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施药时应均匀喷施,以叶片正反面滴水为止。
2、施药后6小时遇雨,应补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2天,每季作物生长周期最多施药3次。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蚕、鱼虾、家禽等有毒,施药时防止药污染蚕桑。远离家禽、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开启包装时注意不要将药液溅入眼内和皮肤上。5、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后,应用肥皂水洗净。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度至中度的刺激性,头痛、头昏、恶心、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肌肉震颤等;如粘上皮肤,用肥皂水清洗,忌用热水,不慎溅入眼内,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运过程中严禁外泄,应“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2、装卸时,严禁损坏包装,避免将药液泄漏或遗洒。3、贮存时应注意防火,避光,防高温,严禁日晒,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
备注 | 商标为图形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