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红蜘蛛卵孵化盛期和若螨发生为害期使用,使用时注意喷雾均匀,最好在傍晚使用。
2.禁止使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硫类和有机磷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成螨、若螨有效,该药在温度20℃以上条件下药效可提高 ,对多数天敌较安全。主要用于防治柑橘红蜘蛛。 |
| 注意事项 | 1.在柑橘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
2.高温、高湿下,本药对某些作物的幼苗和新梢嫩叶有药害。严格注意浓度的控制,稀释倍数不可小于本标签规定的1500倍。
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避免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戴防护服、佩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