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用于蚜虫发生期喷药防治。防治棉蚜亩对水40-50千克。
2、对柑橘安全,正常使用剂量下无药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烟碱类杀虫剂,作用于柑橘与棉花蚜虫神经系统突触后膜的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干扰运动神经正常功能。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残效期较长,对棉花与柑橘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由于作用机制
独特,能较好地防治对现有药剂有抗性的柑橘与棉花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树、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均为14天,每年(季)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1次、2次。
2、本品对桑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在蚕室、桑园附近使用。
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无药害。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人畜低毒。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急救措施: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产品搬运要轻取轻放,严禁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应存放在荫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与易燃、易爆品混放。远离儿童,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放。 |
备注 | 克胜-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驰字[2004]第19号)2004.2.25}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