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1-2叶期,拌适量潮湿细土均匀撒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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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属一种内吸传导型复配型稻田除草剂,施药后由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抑制和阻止敏感杂草的细胞分裂和生长,使杂草畸形、停止生长,最终枯死。本品具有杀草谱较宽、使用方便等特点。对水稻移栽田的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限在南方稻区使用。
2.本品不宜用于秧田、直播稻田除草。
3.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席草田、茨菇、荸荠田等其他田块。
4.本品对澡类为高等毒,在田间使用时应注意避免污染水体。
5.施用本品称量要准确,用药不能过量。
6.施药时,田间要有3-5厘米浅水,保水5天以上,是保证药效的关键。
7.药后彻底清洗药具,清洗后的废水及施药的稻田水不可排入其它田块,以免造成药害,也不可将废水倒入河流、池塘,防止污染水源。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
9.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疼、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