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每亩规定用药量兑水40-60公斤,于作物播种后杂草萌发前或播种前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在干旱条件下,应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可被植物幼芽吸收,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能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及部分阔叶杂草。大豆等耐药性作物吸收乙草胺,在体内迅速代谢为无活性物质,正常使用对作物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3.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
4.黄瓜、水稻、菠 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5.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及药液要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
6.未使用过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误服后须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