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仅限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酸性土壤(pH<7)、稻麦轮作区的冬小麦田冬前使用。
2.于冬小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与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用药后可被杂草的根直接吸收,使杂草停止生长,逐渐枯萎死亡。本品具有杀草谱广、使用方便等优点,能够防除看麦娘、硬草、猪殃殃、罔草、繁缕、大巢菜、播娘蒿、藜等多种杂草。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低温、干旱、碱性土壤(pH>7)的麦田使用。
2.严格按照批准的剂量使用。
3.后茬只能移栽水稻,不能种植其他作物。
4.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禁止在间作或套作麦田用药。播后苗前须盖压露籽后用药,确保安全。同时用药时防止药液飘移至其他作物上。
5.施药后药械应充分清洗干净,不可在天然水域中清洗,剩余药液及废水不能倒入麦田或其它田中,也不能污染池塘、河流、湖泊等水源。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工作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抽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妥善选择荒地深埋。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有刺激作用及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诊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