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宜在水稻移栽完全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施药。不宜过早泡田,过早或过晚施药。
2. 拌适量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配制剂,持效期较长,对水稻及后茬作物较安全,可有效防治稗草、千金子、碎米莎草、异型莎草、泽泻、牛毛毡、鸭舌草、眼子菜、节节菜、陌上菜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不可与碱性物质相混。
3. 低温下对小苗弱秧田易出现抑制现象,对长江流域晚稻和西南各省大田移栽田较为安全。
4. 谷子、黄瓜、高粱、蔬菜等作物敏感,施用时注意避开上述作物。
5. 水层长时间淹没稻苗心叶,叶面露水多时施药以及漏水田,均会增加水稻受害的机会。
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8、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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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若中毒;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需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热源,放置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