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防稻纵卷叶螟时,在卵孵高峰期时均匀喷雾。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的水层,施药后保水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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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中等毒性的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薰蒸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严禁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