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潜叶蛾、棉铃虫、小菜蛾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红蜘蛛、锈壁虱、梨木虱、二斑叶螨始盛期,桃小食心虫乱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螨、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适用于苹果树红蜘蛛、二斑叶螨、桃小食心虫、柑橘树红蜘蛛、潜叶蛾、锈壁虱、梨树梨木虱、棉花棉铃虫、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施药时要注意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用药后用肥皂水洗净手脸。喷雾要均匀,遵守农药施用的一般准则。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7天,一季最多使用1次;棉花安全间隔期21天,最多使用2次。柑橘安全间隔期14天,最多使用2次。梨树和苹果树安全间隔期14天,最多使用3次。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头昏,呕吐,昏迷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可引吐并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和食物、种子、饮料、饲料等混放在一起。本品属化学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的,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