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化初期至幼虫的一龄期进行喷雾,每亩加水75千克,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由拟除虫菊酯类药物氯氰菊酯和有机磷类药物辛硫磷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能有效的防治棉花棉铃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等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溅到上述作物上,以防药害的发生。3.不准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配药、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
5.本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避免污染池塘及饲养蜂蚕场地。6.废弃的包装物应深埋或焚毁,不可随意丢弃,一次未用完的要继续密封原包装保存。7.残剩药液需妥善处理,不得在水域或池塘清洗施药器械。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等。若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若沾染皮肤,可用大量肥皂及清水冲洗;如果误吸,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服,立即脱去污染衣物,温水洗净全身,同时立即进行催吐、洗胃、导泻并及时请大夫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