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充分摇匀本品后,药剂与种子的重量比1∶50-60包衣,既可机械包衣亦可人工包衣。本品高毒,包衣时要做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药肥混配制剂,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都有效,对鳞翅目幼虫药效较差。适用于防治小麦地下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固定剂型,不能加其他农药和肥料,以免引起药效或毒性变化。
2、包衣后的种子不得食用和不得作为饲料。
3、播种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有毒种子。
4、包衣后的种子不得摊晾在阳光下曝晒,以免发生光解影响药效。
5、本品严禁田间喷雾使用。
6、本品有毒,使用时应穿戴防毒用具,不得抽烟进食,使用后用肥皂水洗脸、手和裸露的皮肤。
7、被包衣的种子应为精选后的良种。
8、该药对人畜剧毒,只能用于小麦拌种,不准用于蔬菜、茶叶、瓜果、桑树、中药材等作物,严禁喷雾使用。
9、长期使用会使害虫产生抗药性,应注意与别的拌种药交替使用。10、本产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1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治疗:如不慎溅到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如误服: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为有毒农药,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