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1.5叶期前施药,与15-20千克(每亩)细沙土拌匀,均匀撒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苯噻酰草胺和苄嘧磺隆的复配制剂,既可防除单子叶杂草,也可防除双子叶杂草,杀草谱广,具有内吸传导作用。本产品用于水稻移栽田,在推荐使用剂量下可有效防除稗草、三棱草(异型莎草)、球穗莎草、碎迷莎草、水莎草、节节菜、陌上菜、泽泻(水白菜)、鸭舌草、牛毛毡(牛毛草)、矮慈菇(驴耳菜)及眼子菜(水上漂)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一次。
2.保持田地平整,水深不可淹末稻心。
3. 杂草基数大的田块用推荐剂量上限,杂草基数小的田快用推荐剂量下限。
4. 施药时及施药后需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串水、排水。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6.清用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误食须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2.如药液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 分钟。
3.本品为低毒,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范使用不会出现中毒现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
2.搬运和使用时应戴手套、穿工作服。
3.贮存、运输和使用时应远离儿童、水源、火源等,并加锁;不能与医药、食物、种子和饲料同储同运。
4.剩余药和容器要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或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