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使用时应喷雾均匀,视病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对棉花、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水稻田专用杀虫杀菌剂。对水稻稻飞虱和水稻叶尖枯病病虫害有强烈的触杀、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经水稻根部内吸效果好,施药时,田间应保持浅水层。
3、本品对蚕有毒,在养蚕地区使用请勿让药液污染桑叶。
4、使用时必须穿戴口罩、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施药时不得吸烟、进食、饮水,身体不适时勿施药。施药后及时清洗脸、手等裸露部位。
5、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
不慎溅入眼睛、皮肤后,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若发生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在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混放。
2、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且儿童不易接触的库房中。
3、在贮运过程中注意防水、防潮、防晒,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