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用药,兑水均匀喷雾。视虫情隔7-10天再次施药,每季作物 |
产品性能 | 本剂系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击倒力较强,用药量较少等特点。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经皮肤中毒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如眼睛沾上药液,应用清水连续冲洗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