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和菊酯类农药的混配产品,对害虫具有的胃毒和触杀效果外,还有一定的熏蒸、驱避与拒食作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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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马拉硫磷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 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溴氰菊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注射救治;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若判断为溴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