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1.本品由苦参碱与灭多威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
2.一方面抑制害虫乙酰胆碱酯酶活性,凝固蛋白质堵死虫体气门,使害虫受药后迅速出现麻痹、吐水、窒息等中毒症状,并开始死亡;另一方面多位点抑制害虫体内解毒酶系活性,充分发挥灭多威的毒杀作用。
3. 对卵和幼虫都有较好的防治效果,适用于甘蓝菜青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乏力、头昏、恶心、呕吐等。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就医,可适当注射阿托品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