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幼虫发生初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15天左右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杂环昆虫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农药与氨基甲酸酯类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对植物有渗透传导作用,击倒力较强、持效期长,对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薯类、白菜、萝卜有药害,不能在这些作物上使用。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可使用敌稗。
2. 本品根系内吸作用差,不可用毒土法施药。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
4. 本品不可与其他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 |
中毒急救措施 | 异丙威中毒症状:头晕、恶心、出汗、全身无力、呕吐、血压下降、面色苍白、呼吸困难、神志不清等症状;噻嗪酮一般无全身中毒反应。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异丙威中毒为主,对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可用阿托品治疗,不能应用解磷定等胆碱酯酶复能剂。病情严重者加用肾上腺素。对出现呼吸困难的重度中毒者,要进行人工呼吸和输氧,然后可用阿托品静脉注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