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低龄幼虫始盛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尽量在傍晚或夜间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杀虫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硫丹可渗透进植物组织,但不能在植物体内传输,在昆虫体内能抑制单氨基氧化酶和提高肌酸激酶的活性。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为有机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
4.本品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
6.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多汗、胸闷、行动失调、肌肉颤抖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可引吐),并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救治方法可按有机磷和有机氯中毒方法进行,可用巴比妥等镇静剂、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肾上腺素。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阴暗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