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棉花红蜘蛛始盛期或初扩散期,平均每叶有螨3-5头时兑水喷雾,视害虫发生情况间隔7-10天可再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触杀性杀螨剂,可用于防治多种食植物性害螨。对螨的整个生长期即卵、若螨和成螨都有较好的效果,对移动期的成螨同样有较好的速杀作用。该药不易受温度变化的影响,无论早春或秋季使用,均可达到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棉花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柑橘树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4、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药剂混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
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
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清水彻底清洗口部,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