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烟草上时,在烟株现芽2周后打顶,同时将2厘米长的腋芽全部抹去,之后用杯淋法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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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剂主要是抑制分生组织细胞分裂,在杂草种子萌发过程中幼芽、茎和根吸收后,抑制幼芽和次生根的形成。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其它作物上无安全间隔期要求,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采用播后苗前施药时,在种子播种后覆土3-4厘米,然后施药,避免种子和施药土壤层接触。
3.有机质含量低的沙壤土,可选用低剂量;有机质含量超过2%的壤土选用高剂量,施药后不宜混土。
4.在低温情况下或施药后下大雨可能会使作物产生轻微药害或影响药效,施药后2天左右,表土干旱也会影响药效。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中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若大量摄入清醒时可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避免污染水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