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棉蚜时,应在蚜株率达30%,单株蚜数平均近10头卷叶株率达5%时用药;按推荐剂量用本品每亩加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有机磷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复配制成的杀虫剂,对害虫击倒较快,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对抗性蚜虫有很强的毒效,在低温下仍能保持较强的毒性,施用本品可有效防治棉花蚜虫和棉铃虫的危害。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喷施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降低药效或失效;
3、使用本品前应倒置摇匀再用;
4、本品在茶树上禁用,在其周围使用应十分留意;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牛、羊的胃毒性较大,喷过的绿肥、杂草在1个月内不可喂牛羊,施过药的田边在7-10天内不能放牧牛羊。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菊酯类中毒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运输时,严防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避免破损;
2、在阴凉、避光、通风处贮存,远离高温、火源;
3、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或远离儿童,加锁保存;
4、不能与食品、饮料、食具、饲料、种子等混合贮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