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播种前使用,按药种比用机械或手工包衣。
2.本品如有沉淀,摇匀后使用,不影响药效。
3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杀菌剂和杀线虫剂混配剂型。主要用于大豆良种包衣,综合防治大豆苗期根腐病、线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大豆种子包衣使用,不得另作他用。
2、本品不得与其他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引起药害或毒性变化。
3、包衣前的种子应为精选后的良种,种子芽率、含水量等各项指标须达国家良种标准。
4、首次使用本产品的种子品种须经包衣适应性及发芽安全性试验,经确认安全后方可包衣。
5、包衣后的种子有毒,不得食用和作饲料。不得与未包衣种子混放。
6、本品对鸟类中等毒,对鱼类高毒,使用时必须注意避免污染水体,在鸟类保护区禁用。
7、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皮肤接触和吸入药液,使用后用肥皂清洗。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以上症状,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重者送医院诊治,一般用阿托品口服或注射。不慎将药液接触到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库房内,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