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害虫始发盛期,本品每亩兑水40-60公斤均匀施药。果树上要登记倍数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是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使昆虫的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而导致昆虫死亡,对防治蚜虫、柑桔锈壁虱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甘蓝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柑橘树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5天;棉花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苹果树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0天。2、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用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并更衣。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为头晕、乏力、呕吐、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症状。
2.如不慎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上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