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菜青虫低龄幼虫高峰期用药,视虫害发生情况,隔7~10天再用药一次。可用药2-3次。
2.在棉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极强的胃毒和触杀作用,杀虫谱较广、活性较高、药效较快,能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棉花棉铃虫、梨树食心虫、大豆食心虫、茶树小绿叶蝉、烟草烟青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2. 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3. 在茶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在大豆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在梨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在烟草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4.使用时应注意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戴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7.为保护环境,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同储同运。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 |
备注 | 天宁商标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天宁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为江苏省名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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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