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为一种灭生性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适用于柑橘园的杂草防除。在柑橘园杂草上使用本品按登记剂量每亩兑 |
产品性能 | 1.本品为低毒、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
2.本品通过杂草的绿色部位吸收,传导至全株,阻碍植株的光合作用导致死亡。
3.本品对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
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
3.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遇干燥天气,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药量。
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5.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 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8.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应携带此标签送医院治疗。误服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