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蚜虫低龄幼虫期到盛发期施药。2、啤酒花、菊科植物、高粱有些品种及烟草、枣树、桃、杏、梅树、橄榄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的乙酰胆碱酯酶。适用于防治棉花蚜虫和小麦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鸟类、水生生物、家蚕高毒,蜜源作物花期、桑园、蚕室、水产养殖区等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慎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及包装物。
4.本品属高毒农药,使用后的田块应竖醒目的警示标志,标明喷施时间和农药名称,以防人及禽、畜中毒。
5.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应在无雨、3级风以下天气施药,不能逆风喷施。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抽烟。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全身、更换衣服。
7.本品的包装物用后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便丢弃。
8、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恶心呕吐、胸闷无力、视力模糊,以至精神恍惚、腹痛腹泻、呼吸困难,重者抽搐惊厥、口吐白沫、大便失禁、呼吸麻痹甚至昏迷。
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方能进行)、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用阿托品1-5mg或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口服或肌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利血平、吩噻嗪。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