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蚜虫幼虫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菊酯类农药和有机磷类农药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较强触杀、胃毒作用,施药后药效可较快速发挥出来达到杀灭害虫的作用,同时具有一定的持效性,对棉花棉铃虫、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用药3次。
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不慎中毒可以引起头痛、呕吐、多汗、腹泻、昏迷等症状。
2、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误服应迅速携此标签到医院就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为氰戊菊酯中毒,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洗胃时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