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该药为触杀型,喷药时要均匀,施药剂量要准确。
2.水稻移栽田施用时应在露水干后用毒土法施药,稻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含氟二苯醚类触杀型除草剂。主要应用于姜、蒜、水稻、夏大豆、花生、苹果园中一年生杂草的防除。此药剂作物根部不吸收,不影响作物生长。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为确保药效,喷雾时均匀周到、剂量准确,切勿喷及作物,喷药后请
勿松土。
3.不宜在有机质含量低的沙壤土中用药。
4.水稻田施药,秧龄不小于30天,切忌在秧苗过小、嫩弱时施用。
5.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低毒,对鱼类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
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
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8、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粘膜有轻度刺激性。经口误服会出现恶心、呕吐等消
化道中毒症状和头晕、头痛、乏力等神经中毒症状。
不慎接触皮肤可先用5%醋酸液清洗,再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误
服则应立即催吐、洗胃和导泻,洗胃可用2%~4%碳酸氢钠,导泻宜用
盐类泻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易燃、见光易分解,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
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