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黄瓜蚜虫于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防治苹果蚜虫于苹果树新梢生长期,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防治烟蚜于团棵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烟碱类杀虫剂,除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外,还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和内吸作用,持效期较长。由于作用机制独特,主要用于防治烟草、黄瓜、苹果树、柑橘树上对有机磷、氨基甲酸酯、菊酯类农药产生抗性的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树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28-30天;在苹果、烟草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黄瓜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戴口罩、手套、眼罩,避免污染皮肤,溅及眼睛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人畜低毒。万一误服,立即送医院治疗。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远离火种、热源。置于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混放、混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执行。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