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选择水稻纹枯病和稻飞虱并发的田块进行防治,掌握在水稻纹枯病初期或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用药,按每亩 |
产品性能 | 该产品是由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和抗菌素类杀菌剂复配而成的杀虫杀菌剂,能够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和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应兑水稀释后均匀喷洒,不可用毒土法使用。施药时田间应有水层3-5厘米,并保持3-4天。
3.本品不可在白菜、萝卜上使用,否则会出现药害。
4.本品对鱼类有毒,施过药的稻田水不可排入鱼塘,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本品。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本品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的一般造作规程。防止污染手、脸和皮肤。如发生中毒事故,无特效解毒剂,应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无法触及之处,并加锁保管。
3.勿与饲料、食品、饮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