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若虫发生高峰期兑水喷施,均匀喷布于作物植株中下部、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间隔14天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杂环类农药制剂,以触杀作用为主,兼有胃毒作用。主要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脱皮畸形或翅畸型而缓慢死亡,对成虫无直接杀伤力,但可缩短其寿命,减少产卵量,若虫即使孵化也很快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白菜、萝卜敏感,不宜使用。
3、本品对鱼有毒,对天敌安全。
4、本品不可使用毒土法。
5、本品在碱性介质中稳定。
6、距收获期14天内不宜使用。
7、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时不得吸烟和饮吃食物,施药后应及时洗净。
8、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大量出汗等。
中毒后应将病人送往医院,口服阿托品,切勿用解磷定等肟类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避雨处,远离火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