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喷雾时务必叶片正反面均匀喷洒,以利于在叶片表面形成完整的药膜。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杀虫剂,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其作用机制与一般杀虫剂不同,昆虫与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对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有直接杀伤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梨树梨木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施药时工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4、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早期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
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建议医生对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