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恶心、呕吐、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