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按推荐剂量用本品对水35-40公斤,在菜青虫卵孵化盛期、发生高峰期均匀喷雾,喷药一定要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驱避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残效期较长。在害虫发生期使用,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十字花科叶菜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由于该药无内吸作用,喷药必须均匀周到方能有效杀死害虫,气温低时使用也能发挥药效。
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对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若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